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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秘科办事程序
2014-05-28   党院办
一、收文
接收文件(内收文、外收文)→登记→加文件处理签→办公室主任审签→有关院领导签阅→按照领导批示转给相关部门、单位处理。
二、发文
接收文件→文秘人员初审→初审修改意见反馈发文部门→文秘副主任审核→审核意见由文秘人员再次反馈给发文部门→加发文签→办公室主任核签→书记、院长审定、签发→文秘人员登记编号→文秘人员、发文单位再复核、校对等→印发→存档。
三、用印
各部门、各单位加盖其部门(单位)公章或部门领导签字同意→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→文秘人员登记→盖章。
四、OA系统使用工作流程
1.请示、报告
部门(单位)办公室主任拟稿→部门负责人→部门办公室主任→党委院长办公室文秘科长→党院办主任→文秘科科长→校领导→文秘科科长→校领导传阅或相关院部办公室主任(执行)
2.发文
部门(单位)办公室主任拟稿→部门负责人审核→返回部门办公室主任→党委院长办公室文秘科长初审→党委院长文秘副主任审核→返回文秘科科长→党院办主任→文秘科科长→主要校领导签发→发文→综合档案室存档
五、责任人:王秋安; 经办人:张冰
六、文秘科联系电话:0371-65921156
七、文秘科办公地址:新校区教学大楼BS703
八、文秘科电子邮箱:wenmike@hactcm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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